申請資格:
在香港經營業務而確實未能在本港聘得合適人手的僱主。
人手比例: 1:2 (一名輸入勞工對兩名全職本地員工)
招聘規定
申請通過初步甄別後的公開招聘要求
僱主須就每個職位空缺進行為期四星期的本地公開招聘
勞工處會為有關空缺積極進行就業選配
僱主必須經由內地相關機構核准的14家外勞務合作企業招聘輸入勞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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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項工種可申請配額
- 營業代表
- 售貨員
- 侍應生
- 接待員
- 收銀員
- 初級廚師
- 食品加工工人
- 文員
- 銀行櫃檯員
- 電腦/打孔機操作員
- 電話接線生
- 布草房服務員
- 洗衣工人
- 整熨工
- 髮型師
- 貨倉管理員
- 裁剪工
- 裁床工
- 檢查工
- 送貨員
- 駕駛員
- 清拆工
- 石工
- 噴漆工
- 渠工
- 補漏工